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团委)
主送单位【学生处(团委)】:
国家安全 从我做起
4月15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01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后每年4月15日,我国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02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3
国家安全包括哪几个方面
说起维护国家安全,
你可能会想到保家卫国的军人、警察。
其实 “国家安全”早已不局限于此,
还有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网络……
国家安全看似离我们遥远
实则不然
维护国家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近年来,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
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
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涉密等……
那么作为大学生,
我们可以为国家安全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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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演精彩瞬间
我们伟大的祖国带着丰收的憧憬,迎着十月的秋高气爽,满怀幸福的渴望迎来金秋华诞!今天,是喜悦让我们相聚在一起;今天,是共同的畅想让我们手拉手来到这里;今天,我们欢聚一堂,为祖国母亲庆贺、祝福、歌唱。
祖国的繁荣昌盛来自各族中华儿女团结一心、奋发图强,没有团结就没有新中国、也没有我们祖国今天的繁荣富强。我们衷心祝愿朋友们“月圆国和家和人和天天和和美美”。
在行动上维护国家安全
一、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案例】大学生林某偶然看到一陌生男子鬼鬼祟祟在我国军事基地拍照并且打听基地情况。小林见状立即将此事报告了有关部门。
二、不非法传播国家信息
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自觉地同泄密行为和窃密行径作斗争。
【案例】小齐与境外势力相互沟通、配合,出版和传播大量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利用电子邮件、论坛、网络聊天室等网络传播途径,抨击我国经济社会政策,歪曲和攻击我国人权状况,诋毁我国形象,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三、不随意拍照
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不法分子常常会通过网络追踪更多的信息,对军事安全构成威胁。
【案例】2012年4月,徐某考入该省某重点大学时,家里生活不宽裕,他在网上“寻求学费资助2000元”。不久,一名“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向徐某提供了一份兼职,月薪2000元,要求他到附近军港为其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2013年5月,徐某行为败露,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四、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支持和理解其工作。我们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从小事做起,为保护国家安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来 源 | 学生处(团委)
本期审核 | 苏崇刚
责任编辑 | 张 彤 邢志强 邬洪智
执行编辑 | 洪诗扬
学生处(团委)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