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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返校季丨长汽高专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须知

责任编辑:苏崇刚 发布时间:2020-08-21 01:03:00 点击数:15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团委)开学返校季 | 长汽高专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须知

主送单位【学生处(团委)】: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须知

 

按照教育部分期分批错峰返校相关规定,经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通过,本次返校学生为获得学校批准的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上课学生。请您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返校时间8月22日:2017级、2018级电气工程学院、汽车运用学院学生8月23日:2017级、2018级汽车营销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学生9月5日:2019级电气工程学院、汽车运用学院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9月6日:2019级汽车营销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返校学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返校,因交通、健康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3天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返校条件(一)无发热(体温超过37.3℃)、咽痛咳嗽、胸闷、腹泻等症状。(二)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缓返校。低风险地区学生以及在大连市、乌鲁木齐市中转的学生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返校。14日内有跨省域移动史及7月1日以来与境外返回人员、大连市、乌鲁木齐市旅居史人员有接触史的学生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返校。

三、返校准备(一)如实填写《返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健康情况监测卡》(见附件2),签署《学生返校承诺书》(见附件4),杜绝带病(新冠肺炎症状)返校。(二)因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请配齐、带足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夏季衣物以及口罩、体温计、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禁止携带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做好个人卫生管理。(三)通过微信搜索“吉事办”小程序,完成注册登录,熟练使用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四)出行前要自行评估健康状况,若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体温超过37.3℃)、咽痛咳嗽、胸闷、腹泻等,请取消或推迟返程计划,第一时间到当地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上报学校

四、旅途注意事项(一)返校途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二)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和交谈,途中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三)在返程途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随时注意手部卫生

五、返校报到(一)返校学生经学校南门入校,入校时须出示身份证、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随行人员禁止入校。(二)入校后,学生须到各学院报到处提交纸质版《健康情况监测卡》、《学生返校承诺书》,并领取《公寓入住通知单》,入住公寓。

六、入校后注意事项(一)疫情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返校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需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禁止校外人员探访。(二)做好体温自测,每天早、中、晚各一次,并如实上报体温检测结果及健康状况。(三)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和各项管理要求,有序开展教学、用餐、洗浴等活动。(四)在校期间出现健康状况异常,如发热、咽痛咳嗽、胸闷、腹泻等症状,须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置。

七、其他要求(一)返校学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学生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二)未获返校批准的学生一律不得返校,违反者将按照《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理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
            

      源/学生处(团委)

本期审核/马海艳 苏崇刚

执行编辑/艾昊宇

 

 

学生处(团委)

2020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