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单位【学生处(团委)】:
为更好地落实从严治团要求, 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推进团的组织工作规范化,本期推送将为大家介绍团员发展、团员档案管理和团组织转接工作的相关知识与要求。
严把入团标准
控制团青比例
1.严格按照标准发展团员。发展团员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把综合素质和模范作用作为发展团员的主要依据。
2.重点抓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建立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培养教育机制,健全经常性培养考察机制。
3.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
4.控制团员发展数量。严格制定和落实团员发展计划,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发展团员计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
完善团员档案制度
强化团员教育管理
1.团员档案构成:统一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信息登记表》4项,作为团员的基本档案。
2.团员档案管理范围:自发展团员工作开始,团员档案均由所在的基层团委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团支部管理。团员证原件一般由团员本人日常保管,复印件放入团员档案中。
3.团员档案管理职责:基层团委必须设立团员档案室(或档案柜),在基层团委中至少确定一人负责团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4.团员档案材料的丢失补办:团员档案遗失或者不完整的,基层团委应对团员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核查团员信息,证实其团员身份。团员身份核查无误的,可为其补办《团员信息登记表》。
严格履行团员档案转接
及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团员由一个基层团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团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团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将其团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
3.各类学校毕业生中的流动团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
4.团员档案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应与“智慧团建”系统衔接,按照“先网下,再网上”的顺序进行,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辅助管理。
5.转接团员档案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开具转接介绍信与转接团员档案一般同步进行;
(二)团员档案必须密封包装、加盖团组织公章;
(三)各类学校之间转接学生团员档案,应尽量与学生学籍档案同步进行;
(四)一般应采取特快转接等安全稳妥的方式转接团员档案;
(五)团员自带转接档案的,原隶属团委应留存记录、团员本人签字,如出现遗失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六)各类学校团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档案转接,原则上由教师团干部(团员)负责;
(七)接收团员档案的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当审核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团员身份,核对无误后填写介绍信回执,并在1个月内将回执反馈给转出团委。

团员发展、团员档案管理和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的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与每一位团员息息相关,希望本期推送能加强大家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与认识。

来 源/学生处(团委)
本期审核/马海艳 苏崇刚
执行编辑/王永胜
学生处(团委)
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