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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硕 发布时间:2016-09-29 09:35:15 点击数:2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综合测评考核办法》[2016年版](以下简称《办法》[2016年版]),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准备工作。各学院应于2016年9月12日起,着手汇总学生定性、定量测评分,学生公寓测评分数,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的统计汇总工作。

二、做好综合测评计算工作。

1.严格按照《办法》[2016年版]执行,每个班级要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学院对小组成员进行备案。

2.涉及到加扣分问题参照《办法》[2016年版]执行(凡是涉及定量测评中学生干部加分、活动综合测评加分不明之处可咨询校团委,涉及到其他加分问题可咨询学生处思政中心)。

三、做好综合测评检查工作。

综合测评检查工作分学院综合测评检查小组检查和学校综合测评抽查小组抽查两个环节。

1.学院成立综合测评检查小组,负责对学院综合测评进行全面检查工作。

2.学校成立综合测评抽查小组,成员从校院优秀学生干部中遴选产生,成员总数约15人,其中从学校学生干部中遴选产生5人,学院遴选产生10人,负责对全校综合测评进行抽查工作。

四、做好综合测评考评工作。各学院综合测评抽查结果与学院考核挂钩,请学院予以高度重视。

请各学院在2016年9月26日前将学院综合测评交至学生处思政中心进行抽查。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思政中心联系,电话:0431-85751902

 

                                    学生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