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及时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为即将开展的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奠定基础,现决定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2015年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我校2012级四年制、2013级、2014级、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标准
1、生源地为城镇的学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可直接确定为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留复印件存档;
2、生源地为农村和城镇(没有低保证)学生的经济情况证明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正规介绍信;
3、特困学生标准按照我校《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4、所有调查表、介绍信等材料开出时间要求是2015年6月30日以后方有效;
三、时间安排: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时间为2015年9月2日-9月17日,各学院需在2015年9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汇总表》上交学生处,各种纸制材料各学院留存以备检查。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根据学院学生的具体情况布置好相关的事宜,避免出现学生乱开家庭经济贫困调查证明,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本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宣传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充分告知同学本次调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学生的信用教育,保证学生真实、客观的填报相关内容。
3.如虚填、造假捏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查出核实,一律取消评选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各类评优的资格。
附件:
学生处
20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