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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征兵应征程序

责任编辑:张硕 发布时间:2014-06-05 03:40:37 点击数:2

 

1.网上预征报名

4月20日至7月20日,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

按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7月2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到户籍所在地应征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此外,今年,国家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进行了完善,入伍大学生可享受优先征集,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优先选取士官、选拔军官,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等多种优惠政策。(学校报名电话:85751897 联系人:时雨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