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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吉林省征兵政策

责任编辑:张硕 发布时间:2014-06-05 03:39:00 点击数:4

  一、征集时间划分。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征集年龄和条件。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 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根据国家及吉林省有关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入伍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专科(高职)学生退役后免试专升本工作,结合征兵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科(高职)学生退役后可以免试专升本的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专升本:

  1、2013年及其以后从我省应征入伍的吉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征入伍;

  3、在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并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含)以上的(进藏兵不受限制)。

  4、服役期满的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在校生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专升本:

  1、2013年及其以后从本省应征入伍的吉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2、服役期满后办理复学手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科(高职)学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或在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

  3、在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并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含)以上的(进藏兵不受限制)。

  二、在校生办理复学手续的要求

  (一)在校生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回原就读学校复学,由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尽快为其办理复学手续。

  (二)大学生退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相关专业复学。

  (三)如原学校专科(高职)停止招生的,由原学校按照专科教学计划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如个别辅导等)继续培养,确保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四)如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教育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校复学。

  三、办理专升本手续的要求

  (一)应征入伍毕业生退出现役两个月内,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教育厅学生处核准后,根据专科(高职)升本科的有关规定,协调安排本科学校,为学生办理免试专升本录取手续。

  (三)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后,省级兵役机关将本年度大学生入伍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对申请由专科(高职)升本科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各级兵役机关负责对其服役期间是否被评为优秀士兵进行核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规定落实好优抚政策,鼓励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