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方便广大学生办理户籍相关业务,特告知如下:
一、新生办理户籍迁入:
1、凡考取我校的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2、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入学报到时需携带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张、小2寸照片一张。
二、 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出:
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出需携带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除出具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由户籍迁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办理时间:
上午: 8:00-11:00
下午:13:00- 17:00
说明:周六、周日、法定假期以及寒、暑假期间无法办理户籍相关业务,望周知。
四、 户籍办公室电话:0431—85751897
学生工作部
2011-12-12